一、基本要求
学院各项会议是学院工作的重要形式,应本着准时、高效、严谨的原则。举行会议,要严格遵循“八项规定”精神,精简会议活动,切实改进会风。会议流程清晰,内容紧凑,发言言简意赅;办公室全体人员分工负责会务,做好会务的准备和善后工作;参会人员应按时开会,不迟到或早退;如因故不能到会,须执行请假手续;会议过程中,所有人员应严格遵守会议纪律,专心与会,不窃窃私语,不读书看报或接打手机。
二、各类型会议及相关规定
(一)学院全体会议(含学院全体教工会议和全体党员会议)
学院全体会议一般于周二下午在学院307会议室召开;至少于开会前一日(一般在周一)在学院网站发布通知,如无特殊情况,不予进行电话或短信通知。
若因故请假,学院全体教工会议须向院长和书记分别说明情况并征求同意,请假后须知会办公室主任,以便做好考勤统计。学院全体党员会议,因故不能到会者,须向书记说明情况并征求同意,并知会办公室主任。
全体办公室人员应于会议开始10分钟前,到会议室做好会务的准备工作。
(二)学院班子会
一般定于每周二上午9点在学院201会议室召开,班子成员若因故不能参加,须至少提前1天向院长和书记说明情况;会议期间,若无较为特殊原因,与会议无关人员不得进入会场或扰断会议。
会议议案一般须于会前做好充分准备,相关活动计划应草拟方案,以便作为会议基础材料,便于讨论和审议。
(三)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含扩大会议)
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含扩大会议)是在学校相关文件精神指导下的,以集体决策的形式来完成学院重大决策的必要形式,因此该项会议十分重要。会议应做好签到,和相关表决材料的统计、公布和存档等工作。
党政联席会议是指学院党委委员和行政领导参加的会议;学院党政联席会议扩大会议的参加人员,一般为学院党委委员,行政领导,系、所、办公室负责人和教工党员支部书记等。
会议须进行严格的考勤,没有特殊原因(含上课),原则上一律不予请假。
学院党政联席会议是学院决策的必要形式,在决策过程中,与会人员作为学院各个部分的代表,应广泛征集和反馈本系统人员的意见和心声,为学院的重大决策提供相关信息;同时,应以学院大局和长久发展为重,秉持公平、正义,坚守原则和底线,致力于学院各项工作的良好开展。
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应严格遵守学院制定的相关会议制度。(《政法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制度》2012)。
党政联席会议除应遵守会议的准时、高效和严肃等要求外,还应特别注意保密原则,即:涉及学院内部机要事务或未形成决议之议题,不得私自公开;形成决议之内容,不得私自透漏决策过程,一旦形成决议,即视为集体之决策,不涉及任何个人因素。
(四)专项工作会议
由会议召集人明确会议主题、会议时间、地点及与会人员,并提前做好报备和通知工作。会议的报备是指向院办知会会议相关信息,并登记协调会议室及会务准备工作。
与会人员若因故不能到会,须提前向会议召集人说明情况。
(五)学术报告、学术沙龙、座谈会、研讨会等
学术报告和学术沙龙等学术活动由活动的主持人负责,主持人要做好主讲人的资料收集、相关信息的发布和宣传,以及相关预算,做好相关酬金的签领和兑现等工作。相关宣传材料如横幅、喷绘等内容和张贴须事先报经学院和学校宣传部门审批。
研讨会等大型会务,须成立专门的会务组,全盘统筹会务,并明确分工,做好通知、联络、统计、接待等工作。
(六)学校会议
学校会议一般发布在学校网站通知栏内,学院将其中涉及学院的相关会议通知转发在学院网站上,各系所负责人和相关老师应密切关注,并按照通知要求参加会议。
三、会议场地管理
学院可作为会议场地的区域有:政法学院楼307会议室(70座)、201会议室(16座)、404活动室(40座);4号楼1201多功能室(80座),1202B(15座)会议室。404活动室一般用于学生会议和活动,此外会议室为教工会议用,一般不对学生和外单位开放。
外单位如若借用会议场地,须由相关部门领导与书记进行协调,并以不妨碍学院正常使用为前提条件;学院内部如需使用学院会议室,须至少于三个工作日前向办公室主任申请登记,并服从学院统一安排。
另外,东风路校区图书馆八楼有报告厅(250座)和会议室(40座)作为校区公共资源可供借用,借用须到学校办公服务网页下载《会议审批表》填写并向进行东风路校区办报备,经预约成功后方可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