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0年国家奖助学金评审通知》中有关国家励志奖学金的申请规定,在个人申请的基础上,经学院国家三金评审小组讨论,并由教师和学生代表共同表决决定,现将初评结果公示如下:
17法学1班 冯银沛
17法学1班 李俏薇
17法学2班 曾丹铌
17法学2班 欧惠勋
17法学3班 陈颖
18法学1班 曾喜密
18法学1班 蓝曼丽
18法学1班 罗紫泠
17社会工作1班 蔡炜聪
17社会工作1班 曾丽珠
17社会工作1班 丁 霜
17公共事业管理1班 张先庆
18法学1班 温宝娣
18法学2班 邓慧娟
18法学2班 张钰甜
18法学3班 庄运芳
18法学4班 朱洁铃
19法学1班 潘楚蝶
19法学2班 周川燕
19法学2班 钟素萍
19法学3班 陈琳珊
19法学4班 韦碧虹
19法学2班 陈依洁
19法学2班 李晓冰
19法学1班 翁嘉颖
注意:本次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的初评结果公示时间为2020年9月21日至2020年9月23日,对以上结果如有异议者请用书面材料在公示期内实名向学院国家三金评审小组提出,若无异议则将本结果向学校学生处上报。
联系人:靳挺宇老师 联系电话: 020-87083100
政法学院
2020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