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校长办公室
4月10日下午,我校在大学城校区大讲堂举行了法律顾问聘任仪式。学校党政办公室主任谢冠华、法制办公室主任葛畅和政法学院院长邵俊武出席。双方就学校依法治校工作和学校法律顾问制度建设情况进行了交流。谢冠华主任代表学校向邵俊武同志颁发了法律顾问聘书,并合影留念。
近年来,随着学校依法治校工作的不断深入、师生法治意识的不断增强,法律顾问在学校管理决策中的作用日益重要。学校出台《法律顾问工作实施办法》,明确责任义务、工作程序,更好发挥法律顾问在推进依法决策、防范风险、维护权益方面的积极作用。目前,通过校内聘请法律专家,校外聘请优秀律所,已形成了专兼结合、内外互补,多层次、宽领域的法律服务结构,将为学校深入推进依法治校提供更多助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