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日上午,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中国法学会副会长、教育部新文科建设工作组副组长徐显明教授应邀在广东工业大学大学城校区大讲堂圆弧报告厅作题为《习近平法治思想与人权保障》的主旨报告。报告由广东工业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杜承铭教授主持,共有300多位校内外嘉宾与师生参加。徐显明教授分别从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特点、人权入宪的重大意义和怎样尊重和保障人权等三个方面展开报告。

徐显明教授首先指出习近平法治思想具有四点特征——时代性、实践性、创新性和体系性特征。时代性特征在于要回答当下中国所面临的两个法治问题——“为什么要全面依法治国”和“怎样去全面依法治国”;实践性特征体现在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实践的四层关系,是其本质特征;创新性特征,表现为从“法制”到“法治”,从“旧十六字”到“新十六字”方针,从“依法治国”到“全面依法治国”,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四大创新。体系化特征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外部特征。然后,徐显明教授重点阐释了人权入宪的重大意义,包括调整了国家的价值观、修正了人权主体的范围、完善了中国的人权体系和为国家设定了义务等。最后,关于怎样尊重和保障人权,他认为要研究人权保护,先要研究人权侵害,并提出了几种人权保障途径,其中司法应该成为人权保护的最后一种方式。

整场报告现场气氛热烈、掌声雷动。大家纷纷表示,徐显明教授的报告主题鲜明、引经据典、深入浅出、讲解透彻、层层递进,既有理论高度、又有全局视野,充分揭示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原创性贡献,阐释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法治的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强大指导力,彰显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推动人权保障的中国智慧的巨大世界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