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Plowman Chambers律师事务所执业大律师、广东省律师协会涉外律师领军人才、广东省法学会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港澳法治人才库专家高东利大律师,于2025年11月8日应邀莅临我院,作了题为“普通法下的衡平法原则”的专题讲座。讲座由我院国际交流部主任、粤港澳大湾区协同治理与法治保障研究中心副主任王华副教授主持,北京师范大学法律及国际商务方向硕士生导师胡勇副教授与谈,学院四十余名本科生与硕士研究生共同参与。

高东利大律师系统梳理了衡平法作为普通法重要补充的发展脉络。他从14世纪衡平法在英国起源讲起,阐释其如何为弥补普通法在保守僵化、内容不全及救济不足等方面的局限,经由大法官依据“公平正义”原则审理案件,逐步形成独立规则体系;随后介绍了15世纪衡平法院的设立,回顾了17世纪衡平法与普通法在管辖权上的冲突及其最终确立的衡平法优先原则,并进一步讲述了19世纪司法改革实现二者管辖权的融合过程。高律师还特别强调了衡平法在信托、欺诈救济等领域的深远影响。在交流环节,高东利大律师与在场师生围绕相关典型案例进行了深入探讨。他以深入浅出的讲解和耐心细致的回应,赢得了在场师生的热烈掌声与一致好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