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复试时间:2017年9月25日(周一)下午2:00
2.复试地点:政法学院201
3.复试方案:
学院成立推免工作小组,做好报名动员工作。由五位专家,以及学院党委书记、纪律委员,对申请推免的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考核。
推免生复试考核内容包括:专业知识(40分)、外语(20分)、综合素质(40分)三个部分,满分100分。包括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个人素质(含: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考核方式为面试,考核成绩占总成绩的40%,申请推免学生的排名根据学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并确定推荐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