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成立评议小组
各系所、办公室组成3人评议小组,全面负责本单位考评的组织实施、工作量审定,评语填写等工作。主要工作为:
(1)核定本单位应参与考核人员名单,并对参核人员的当年(学年)教学工作量、科研成果进行审定;
(2)各评议单位应组织召集全体人员会议,由个人述职,由集体投票表决的形式,评定和推选考核优秀,有效开展本单位评议。
(3)负责收集整理本单位考核表,进行填写内容(主要是个人评语、工作量),并填写评语(表格反面),资料备齐后统一交学院办公室。
评议小组须报学院备案,评定结果须由小组成员签名确认。
二、各系所、办公室考核名单及评优指标
说明:
1.考核优秀比例为15%,教师评优的条件如下
(1)基本要求:
①教学工作量达到学院平均工作量(专业课355,思政课395)以上;
②以第一作者身份公开发表论文一篇以上(含一篇),或科研立项一项(排名在前三名);
③学生评教分数不低于80分。
(2)在达到以上基本要求的基础上,获得国家级基金、成果,以及省部级以上奖励者,可优先推荐优秀。
注:科研成果主要参照2016-2017学年度。
2.形势所与德育所一起考核;
3.“净指标”人选若符合学校及学院相关评优标准,不再参与学院考核小组评选;
4.“参与竞选指标”须经学院考核小组评选;
5.各系所考核优秀名单须排序;
6.请各评议小组妥善保管本单位评议选票材料,于学校公示期结束后方能作废;
7.各系所、办公室考核结果须递交书面材料,并由评议组全体成员签字。
三、考核合格线及基本合格线
教师考核教学工作量合格线(专业课213,思政课237),基本合格线(专业课142,思政课158)。
达到合格线以上,考核方可在合格以上,达到基本合格线,可评为考核基本合格;未达到基本合格线,可评为考核不合格。确因工作安排和计划调整等原因,造成个人教学工作量达不到合格线条件者,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同意,可评为合格。
附:相关工作量计算注意事项
1.专业课教学不含公选课。
2.班主任工作量
根据《广东工业大学班主任(班导师)管理考核实施办法(试行)》(广工大校字〔2012〕25号 )第五条第三款:
班主任(班导师)工作每学年认定20个教学实践工作量,同时兼任2 个学生自然班班主任(班导师)可以每学年认定40个教学实践工作量,由学校给予相应工作量补助;当年考核评选为优秀班主任(班导师)的教师教学实践工作量乘以2;当年考核不合格的班主任(班导师)认定教学实践工作量为零。
该项工作量计入考核表中,工作量“其它”栏内。
3.科研工作量
(1)科研工作量的填写应该依照2015年的数据进行填写(数值详见文末附件)。
(2)1个科研积分等同于1个科研工作量。
4.学院新进人员工作量依照相关规定执行。
四、注意事项
教师用表填写,请注意本单位评定意见(由小组负责人签名)及考核结果确认处签名(由考核者本人签名)。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如有问题,请及时联系院办,电话:37626602
政法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2017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