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
关于2022-2023学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通知
一、验收对象
2021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具备结题条件的2022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及部分延期或尚未结题的2020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系统中可查阅及核对结题情况。
二、组织形式及时间安排
本次结题验收工作主要通过系统线上进行。目前系统网址调整为:http://dcxt.gdut.edu.cn/CXCY/A
1、项目组系统填报结题材料
时间安排 |
对象 |
具体要求 |
2023年4月24日前 |
项目组 |
项目组负责人(第一主持人)登录系统,并在系统填写结题报告、提交项目成果等相关材料。 |
2023年4月28日前 |
指导教师 |
指导教师应督促项目组团队及时完成填报工作,及时在系统审核填报的内容(结题报告及项目成果)。 法学院系统提交结题材料截止时间为:4.28日下班前 |
2、学院审核结题材料
时间安排 |
对象 |
具体要求 |
2023年5月15日前 |
法学院 |
评审验收:2023年5月10日前,学院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验收。 (1)学院通过组织答辩、在线审核材料等多种方式推进结题验收。专家由3-5位学科专家组成,项目指导教师应回避。 (2)学院创新训练项目管理员在系统输入审核状态、审核结果和审核意见。审核结果分为:推荐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其中“推荐优秀”项目比例原则上控制在本次结题验收通过项目数(即获评“合格”及以上的项目数)的10%左右。 信息公开:学院将本学院结题验收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 5天,即:2023.5.10-2023.5.14)。 提交材料:公示无异议后学院于2023年5月15日从系统导出包含审核结果的结题报告汇总情况表(纸质版,加具分管领导签名、加盖部门公章,格式参照附件3)交教务处实践科(大学城校园行政楼326,张老师,39322775)。学校教务处将对创新训练项目进行复评。 线上审核:学院审核材料,对项目进行排序(系统中填写排序码),输入审核意见。 提交材料:学院团委或负责创业训练项目的管理员,收齐各项目的结题报告,从系统导出包含排序内容的验收汇总表(纸质版,加具分管领导签名、加盖部门公章,格式参照附件3)后于2023年5月15日交学校团委(大学城校园大学城校区文化活动中心205室,吴老师,39324509)。学校团委将组织专家对创业训练项目进行评审验收。 线上审核:学院审核材料,对项目进行排序(系统中填写排序码),输入审核意见。 提交材料:学院就业创业骨干导师或负责创业实践项目的管理员,收齐各项目的结题报告,从系统导出包含排序内容的验收汇总表(纸质版,加具分管领导签名、加盖部门公章,格式参照附件3)后于2023年5月15日交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大学城校区易班发展中心-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教育指导科),林老师,39342819)。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将组织专家对创业实践项目进行评审验收。 |
附件请见学校教务处3月28日发布的《关于2022-2023学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的通知》。
法学院
2023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