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研究生院《关于开展2025年研究生卓越应用型人才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经研究生自行申报、学院审核、专家组评审,现将选拔结果进行公示,见附件。若有异议者,请在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院实名反映,反映情况须提供具体事实材料并签署真实姓名及联系电话,逾期或匿名反映不予受理。
该结果只是学院推荐排名,最终入选结果以学校评审公示结果为准。
公示时间:2025年10月30日—11月4日(3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0-87587974
联系人:黄老师
法学院
2025年10月30日
附件:法学院2025年研究生“卓越计划”推荐入选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