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教学日常督导与评价工作是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法学院本科教学督导组自建立以来,对影响我院本科教学质量的关键环节进行了监督、检查、评估和指导,对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和教学质量的提高发挥了重要作用。根据文件《广东工业大学本科教学督导工作细则》(广工大规字〔2020〕21号附件27)相关规定,结合个别组员工作岗位变更的实际情况,现对变更后法学院本科督导组的工作成员进行公示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组长:朱媛媛
组员:陈佑武 黄斐斐 朱媛媛 庞衍松 甘玉环
刘 勇 胡 芳 曾金莲 王丹丹 陆 洋 谢 郁
公示期自2026年8月31日-2026年9月2日,任何个人对推荐人选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于公示期内书面向教务员余老师提出。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非书面异议、匿名异议和公示期之外的逾期异议不予受理。
联 系 人:余老师
联系电话:020-87587974
邮 箱:fxyjw@gdu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