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工业大学《关于做好2027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复试招收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院2027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的复试招收工作办法公布如下:
一、招收对象
获得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的2027年全国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二、招收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政治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未曾受过学校行政处分。
2、身心健康,有足够的精力和能力完成研究生学业。
3、已获得本科所读高校的推免生资格。
4、申请法律(法学)推免生的考生,本科专业应为法学专业或毕业时获得法学专业第二学位;申请法律(非法学)学位推免生的考生,本科专业应为法学专业以外的其他专业。
三、招生专业

四、申请与招收程序
1.预报名:意向申请考生在9月18日前在广东工业大学研究生(含直博生)预推免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含本校推免生)(具体操作指引请见附件)。
网址:https://ehall.gdut.edu.cn/gsapp/sys/yjsbmxsd/entrance.do
2.申请人通过预报名系统提交电子申请资料,包括学生证、身份证(正反面)、本科学习成绩单、英语等级证明(四六级或者托福雅思)、其他学术论文或获奖证书的扫描件等材料。每个电子版文件采用pdf文件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2M为宜。
3.学院对预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后,学院将联系考生通知具体复试时间及安排。
4.收到我院复试通知的申请人应及时按照复试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并按时参加复试。
5.正式报名:请考生于9月21日在教育部“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我校。9月22日起我院将根据复试情况在系统功能开通后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相关考生发送“复试通知”及“待录取通知”;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在“推免服务系统”接收“复试通知”及“待录取通知”,否则录取无效。
五、复试安排
1.复试时间
第一批:2026年9月18日(星期五)上午9:00开始,其余批次根据报名情况分批组织,由学院通知学生。
2.复试方式:现场复试(本校考生)、网络远程复试(外校考生)。
3.复试地点:法学院C1-205办公室门口公示具体地点。网络远程复试方式由学院提前通知到外校考生。
4.复试考核安排(全程录像、录音):
第一阶段:自我介绍
汇报本科阶段课程学习、科研等情况,以及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应以课程学习和科研情况为汇报重点。
第二阶段:外语能力测试(满分20分)
外语能力测试重点考查考生的外语口语、听力及专业外语等水平。考核方式以口试为主。考生须根据面试小组专家的提问用英语现场作答,复试小组专家根据考生表现给出得分。
第三阶段:专业知识考核(满分40分)
重点考查考生综合素质、运用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及职业发展潜力等。
第四阶段:综合素质考核(满分40分)
考核内容包括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和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综合材料研判是通过考生大学学习成绩、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的查阅和询问,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心理健康及其它综合素质等情况的全面考察。
请考生面试时带上复试情况登记表、个人简历、本科阶段成绩单及参加竞赛的证书复印件等。
六、录取原则与录取程序
(一)成绩计算方式
复试考核小组成员根据学生的表现,给出各项成绩。学生所得的复试成绩为该考核小组成员所给成绩的平均值(满分100分)。
计算方法:复试成绩=专业知识+外语+综合素质;
复试成绩低于60分的,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二)复试成绩公示
学院将在复试结束后于学院网页公示复试成绩。
(三)录取原则
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1、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
2、未参加复试或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
3、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
4、提供虚假信息;
七、体检
所有拟录取推免生均须在二级甲等及以上公立医院进行体检,于2025年10月30日以前将体检报告寄送至广州市天河区迎龙路161号广东工业大学(龙洞校区)实验楼C1-205黄淑雯老师(自送或顺丰寄送)。新生入学后将进行体检复查,若有弄虚作假,将取消入学资格。
八、奖助体系

九、学院研究生招生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0-87587974(黄老师);13316284040(李老师)
学院官网:https://law.gdut.edu.cn/
通讯地址:广州市天河区迎龙路161号广东工业大学(龙洞校区)实验楼C1-205(邮编:510520)
电子邮箱:wfjw@gdut.edu.cn
附件:
1、广东工业大学2027年接收推免生预报名操作指引
2、诚信承诺书
3、复试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