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级法学双学位(双专业)即将进入“三段式”培养机制的第三阶段,政法学院现启动2016级双学位(双专业)毕业论文导师双选工作,请2016级法学双学位(双专业)同学按照要求进行导师选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双选要求
1.毕业论文导师双选工作面向全体2016级法学双学位(双专业)学生(含2015级延期学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志愿导师选报工作。
2.查询2016级毕业设计(论文)导师队伍情况,详见附件1 政法学院2016级法学双学位(双专业)毕业论文指导教师一览表.doc
二、工作安排
1.学生选报导师
学生依照自身专业、兴趣,主动与指导教师联系,达成接收意向。每位同学需确定1位毕业论文指导教师。
2.导师确定
学生与导师确立指导关系后,需填写附件2 政法学院2016级法学双学位(双专业)毕业论文师生互选汇总表,并将此表电子版发至本班学习委员。学习委员汇总后,最迟于2020年7月10日中午12:00将汇总表表电子版发至学院教务员邮箱:wfjw@gdut.edu.cn。
三、注意事项
1.导师与学生确立指导关系后,原则上不可以变更指导老师。除非学生由于特殊原因向学院提出申请,并获得学院同意。
2.2015级延期学生原则上需跟原导师。若需更换指导教师,务必征得原指导老师及拟选报的指导老师同意,方可更换。
联系人: 黄老师 (020)87587974
联系地址:政法学院实验楼C1-205
政法学院
2020年7月8日
附件1:政法学院2016级法学双学位(双专业)毕业论文指导教师一览表
附件2:政法学院2016级法学双学位(双专业)毕业论文师生互选汇总表
附件3:政法学院2016级法学双学位(双专业)在读学生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