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印发《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的通知精神,认真做好教育部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抽检工作,把好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关,有效保障本科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学校广工大规字(2020)21 号《广东工业大学本 科专业建设管理办法》、《广东工业大学本科教学运行管理办法》等文件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订本盲审评阅标准及具体实施方案。
一、 组织机构及职责
学院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统一部署毕业设计(论文)的评
阅工作,组织制定学院毕业设计(论文)评阅工作实施方案。各专业
毕业设计(论文)评阅小组负责具体执行和落实本专业毕业设计(论
文)的评阅工作。
二、 工作流程及要求
1. 学院组织评阅资格审查,第8学期第12周前完成。
凡按教学计划要求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其毕业设计(论文)通过相似性检测后,提交指导教师进行评阅资格审查,指导教师在选题意义、写作安排、逻辑构建、专业能力以及学术规范等方面对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进行认真审查。通过后方可获得评阅资格;“不通过”的不得参加评阅及答辩,延缓一年再申请评阅。
2. 学院组织匿名评阅,第8学期第13周前完成。
各专业成立评阅小组,进行匿名评阅,根据学生选题及研究方向为每名参加评阅的学生指定一名毕业设计(论文)评阅教师,评阅教师必须具有副高或相当职称以上的资格。评阅教师对学生毕业设计(论文)予以匿名评阅,写出评阅意见,按评阅标准评定成绩(百分制),并确定评阅结论(合格、修改后合格、不合格);评为“修改后合格”的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按要求修改后,经过指导教师再次评阅,通过后方可参加答辩;评为“不合格”的毕业设计(论文)不得答辩,延缓一年再申请评阅。
3.若学生不按照指导教师、评阅小组的意见认真修改,取消其答辩资格,总评成绩直接评为“不及格”。
4.学院将匿名评阅评为“不及格”的结果报教务处备案。
三、书面评阅成绩评定
毕业设计(论文)书面评阅成绩由指导教师评阅成绩(百分制)和评阅教师评阅成绩(百分制)组成,最终成绩以平均值计。
毕业设计(论文)论文评阅标准
评审类别 |
评审要素和重点 |
评审指标 |
分值 |
满分 |
书面评阅标准 (百分制) |
选题 |
专业结合度、课程目标 |
10 |
20 |
现实结合度、现实意义 |
5 |
难易程度 |
5 |
逻辑建构 |
逻辑性建构是否合理 |
20 |
20 |
专业能力 |
论点明确性 |
8 |
40 |
论据充实性 |
8 |
论证逻辑性 |
8 |
语言规范性 |
8 |
整体说服力 |
8 |
学术规范 |
《广东工业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格式规范》 |
10 |
10 |
创新 |
论文体现作者的独立思考、论点、论证方法新颖 |
10 |
10 |
答辩评审标准 |
陈述 |
思路清晰、详略得当、重点突出,准确把握时间 |
30 |
100 |
答辩 |
正确理解提问;回答有针对性,内容正确、有说服力 |
70 |
书面评阅成绩应在答辩资格确认前完成评定。
四、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计算(百分制)
毕业设计(论文)总成绩
成绩 |
分项成绩构成 |
分项成绩计算 |
总成绩(百分制) |
毕业设计(论文)总成绩 |
书面评阅成绩 |
指导教师、评阅老师评定成绩平均值 X60% |
总成绩=书面评审成绩+答辩评审 成绩 |
答辩评审成绩 |
答辩小组评定成绩 X40% |
五、毕业设计(论文)等级评定
毕业设计(论文)百分制成绩与等级对应
总成绩( 百分制) |
等级 |
备注 |
90 分以上 |
优秀 |
优秀率不超过毕业论文总人数的 15%,优良率一般不超过 65%。 |
80-89 |
良好 |
70-79 |
中等 |
60-69 |
及格 |
0-59 |
不及格 |
六、 其他
本实施方法自 2021 年 4 月13 日起执行,如遇本办法未列明之情况,由学院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本办法由学院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政法学院
2021 年 4月13日
附件:
1.学院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及各专业评阅小组
附件1
一、政法学院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
组长:邵俊武
成员:房亚明、刘勇、杨凌、车海波(纪委委员)
二、政法学院各专业评阅小组名单
法学:邵俊武(组长)、郭丽红、丘志乔、房亚明、邢克波、朱金高、谭丽、闫雨、朱雅妮
社会工作:刘静林(组长)、阎安、谭磊、王慧娟、朱媛媛
公共事业管理:姜敏敏(组长)、房亚明、谭磊
三、政法学院答辩委员会名单:
组长:邵俊武
成员:丘志乔、房亚明、谭丽、邢克波、王慧娟、谭磊
四、政法学院毕业设计(论文)拟题审核小组成员名单
法学:邵俊武、郭丽红、丘志乔、房亚明、曾金莲、吴月红
社会工作:王慧娟、谭磊、刘勇
公共事业管理:房亚明、姜敏敏、杨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