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的精神,践行深化新文科的产教融合建设的战略举措,推进法学专业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对标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培养兼具本土化与国际化、特色型与复合型的法治人才需求,学院开展法学专业创新班的试点工作,特制定2025级法学专业创新班选拔实施办法。
一、创新班培养模式
(一)培养目标
创新班的培养目标是在遴选拔尖人才的基础上,通过小班教学制、学术导师制、特色课程板块等创新培养方式,培养具有数据治理等领域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较好的实践、创新能力的高级复合型法学人才,实现学生高质量就业,更好地满足社会对前沿高端专业人才的需求。
(二)管理和教学模式
2025级法学创新班学生将在2025级法学专业学生中选拔,实行独立编班、专职导师制管理。教学采取小班制教学,在专业课环节开设“数据法治”特色创新板块等措施,实施精细化教学、全过程的指导与培养。
学院制定科学、先进的培养方案,体现“三个并重”:通识教育与专业教育并重、理论学习与实践训练并重、强化基础与注重个性并重。
(三)师资配备
优选具有博士学位或副教授以上职称、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学术水平高、研究能力强的教师作为创新班培养导师和专业课程授课教师;聘请校内外名教授和法律专家,为创新班开设专题学术讲座。
二、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由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纪检委员、专业负责人等人员组成的法学专业创新班遴选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陈佑武、黄斐斐
副组长:朱媛媛、陈嘉
成 员:学院党政联席会议成员、专业负责人
学院成立“材料审核小组”和“综合考核小组”,分别开展工作。“材料审核小组”组织资格审查,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综合考核小组”组织笔试、面试,根据综合考核办法提出拟录取考生建议名单。
三、遴选方式
创新班通过自愿报名申请、综合考核进行遴选。遴选将从学习、品德、综合素养等方面进行考量,择优录取。
(一)遴选名额
总名额不超过30人。
(二)遴选方式
遴选范围:从2025级全日制法学专业本科生中遴选。通过资格审查、面试等方式层层选拔。
1.资格初审:申请报读创新班的学生,必须满足专业分流综合成绩排名前 60%,无不及格课程。
2.面试:采用无领导小组讨论方式,主要考察学生的逻辑思维能力、团队协作能力、沟通表达能力、创新意识、临场应变能力和心理素质等。
四、遴选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核
1.报名方式:登录法学院官网下载《广东工业大学法学院法学创新班申请表》《法学院2025级法学创新班申请信息汇总表》,并于4月14日20点前提交至fxyjw@gdut.edu.cn(文件压缩包命名方式:姓名+2025级法学创新班申请)。
2.报名时间:报名具体时间为4月8日9:00-4月14日20:00。
根据专业分流系统的综合排名核对报名情况,然后公布参加面试名单。
(二)面试
面试时间初步定在2026年4月21日,具体时间和地点会提前5天通知。面试满分100分,面试平均分低于70分的,不予录取。
(三)公布遴选结果
录取将按照面试成绩排序公示,若面试成绩完全相同,则大学期间曾获得市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者,或曾获得省级及以上学科竞赛三等奖以上者优先录取。
(四)确认和公布录取名单
经专业审定后,根据考生总成绩排名依序确定拟录取名单,并统一在院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三天。
公示期间,若拟录取学生或候补资格学生自愿放弃录取资格,须向学院提交书面放弃申请;对因学生放弃录取资格或其他特殊情形导致的录取名额空缺,学院将按照面试成绩排名依序确定补录人选,补录人选需符合本次录取的相关要求。
公示期满后,若仍有因前述情形导致的录取名额空缺,学院将结合实际招生情况、开班要求,视情况决定是否启动递补方案,确保招生工作有序推进。
五、动态调整机制
(一)调整时间:大二学期末大三学期初。
(二)动态转入:法学专业每班大二学年的专业课程成绩前3名可以申请,通过综合面试等方式择优选取不超过3名同学转入创新班。
(三)动态转出:创新班参照学校相关管理方法实行动态转出制,转出学生调整回法学普通班。转出条件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1.出现两门及以上课程考试不及格;
2.综合成绩连续两学期班级排名最后3名。
六、监督管理
为保证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考核名单、入选名单及录取名单将在法学院官网上公示。若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可通过信函、电话向法学院办公室C1-205反映。
七、其他
(一)收费标准
创新班不额外收取任何费用。
(二)遴选注意事项
1.在遴选期间违纪、违规的学生,取消遴选资格;
2.入选创新班的学生,不能申请专业二次调整;
(三)未尽事宜,由法学专业创新班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解释说明。
附:《广东工业大学法学院法学创新班申请表》
《法学院2025级法学创新班申请信息汇总表》
广东工业大学法学院
2026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