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青年教师教学能力,选拔青年教师参加学校第十二届青年教师教学竞赛活动,我院决定举办青年教师教学竞赛活动。根据《关于举办广东工业大学第十二届青年教师教学竞赛的通知》(广工大工字【2026】2号),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我院40周岁以下(1987年8月31日以后出生)从事一线教学工作一年(含)以上,已在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录入信息的在职在岗青年教师。满足参赛要求且没有参加过青教赛的青年教师必须参加本次竞赛。
已在往届教学竞赛中获得“十佳授课教师”及更高荣誉称号的教师不参加本次竞赛。
二、竞赛方式
1.教学大纲:对参赛课程(不得少于2学分)教学活动的系统规划方案。基本要素有:课程名称、基本信息(课程性质、教学时数、学分、学生对象)、课程简介、课程目标、课程内容与教学安排、课程评价、建议阅读文献等。
2.教学设计:参赛教师向评委提交1学时(45分钟)纸质版的教学设计方案,包括教学理念与目的、教学内容及重点难点、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教学过程、教学效果的强化等内容。
3.现场教学:课堂教学采取“无生上课”的形式,参赛选手面对评委进行课堂教学。课堂教学内容要与提交的教学设计内容对应、一致,规定时间为10分钟(选取课堂教学连续10分钟内容)。评委主要从教学内容、教学组织、教学语言与教态、教学特色四个方面进行评审。根据各自参赛课程需要,选手可携带教学模型、挂图等教具。赛前将开放竞赛场地,供选手熟悉比赛环境。
三、奖项设置
竞赛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获奖名额根据本次参赛实际情况确定。
四、竞赛时间和地点
1.时间:10月20日(第八周星期二)下午2:00-6:00
2.地点:法学院C1-505室。
五、评委组成及评分标准
评委由学院主管教学副院长、工会主席、教授、教学专家5名组成。
评委就教学大纲、教学设计、现场教学分别进行评分,三者权重分别占20%、30%和50%(详见附件1)。
六、复赛推荐
学院根据预赛成绩高低,并结合复赛相关要求,按参赛教师人数5%的比例推荐教师参加学校复赛。
法学院
2026年10月10日
附件:1.法学院青年教师教学竞赛评分标准